关于EPA的甲醛法案延期通告
2017年5月24日,EPA发布了关于延长复合木制品甲醛最终法案合规性日期的直接行政条例,该行政条例的公众评议期为自发布日起的15个日历天。
直接行政条例中关于延长合规性日期的规定如下:
1. 甲醛释放量标准、记录保存和贴标要求的生效日期由2017年12月12日延长至2018年3月22日;
2. 进口认证的生效日期由2018年12月12日延长至2019年3月22日;
3. CARB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互惠协议期由2018年12月12日延长至2019年3月22日;
4. 层压制品生产商的过渡期由2023年12月12日延长至2024年3月22日。
注:自2018年3月22日起,层压制品生产商需满足法案中关于加工商的适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