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EPA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符合期限延期通告
8月31日,EPA化学安全与污染防治办公室签署了关于延长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符合期限的预通告文件,并提交联邦公报发布。(备忘录代号:EPA-HQ-OPPT-2017-0244)
EPA计划延长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最终法案的符合性期限,该最终法案作为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第VI章条款,已于2016年12月12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
EPA计划将甲醛释放量标准、记录保存、贴标规定的符合性期限由2017年12月12日延期至2018年12月12日;计划将进口认证的符合性期限由2018年12月12日延期至2019年3月22日;计划将层压制品生产商的符合性期限由2023年12月12日延期至2024年3月22日。
另外,EPA计划将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批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互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22日,在此期间,只要CARB批准的、且被EPA承认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满足最终法案的各项要求,无需获得EPA TSCA Title VI认可机构的认可,即可从事复合木制品的TSCA Title VI第三方认证活动。
此次延期不会对EPA最近发布的提前贴标通告造成影响,生产商在获得TPC批准后,可贴标以证明产品满足TSCA Title VI的相关要求。
EPA认为关于最终法案与CARB互惠协议过渡期的延期将提升监管灵活度,降低受监管方成本负担,并可确保在复合木制品供应链不断裂的前提下,适时对复合木制品进行管控。